1、城中村面临拆迁,城中村的房子有很多是小产权房,而且城中村这样的建筑在当初建设的时候并不符合安全规范。导致很多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影响着市容市貌。未来这一类的房子很有可能面临着拆迁,城中村的大多以租房的为主,卫生条件差、人员极其复杂、电线分布不合理等问题随处可见,未来这种城中村会面临进一步拆迁的可能。

2、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老旧小区,很多老旧小区基本上都是1980年前后建成的,存在管道和线路老化,布局不合理等等,这些老旧小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连最基本的消防管道都没有,一旦发生火灾火锅不堪设想,未来这种房子有极大的可能拆迁。

3、地理位置特别好的老旧小区,有很多老小区占据着市中心的最好的地理位置,这些老旧小区周边的交通、市场、商场、还有学校、医院这些资源都非常好。而且很早之前建设的老旧小区基本上就是属于低密度的多层住宅小区,按照现在的社会发展如果这一块的老旧小区被拆迁以后就会建成了高层,实际上它的商业价值是非常大的,如果有这么好地理位置的老旧小区,基本上的就会被开发商盯上。随着城市化率的不断加大,这类房子也会有可能面临着拆迁。

4、影响市政规划的房子,如果你所在的小区正好在市政府规划的范围之内,那你的房子很有可能就面临着拆迁,比如很多城市现在就在打造精致城市。提高市容市貌,打造公园、建医院、建学校以及建地铁站等等,而这些规划的地方都有可能出现在你的小区所在的位置。那么这样的小区也是极容易被拆迁的。

国家房屋拆迁的意义是什么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国家房屋拆迁的形式,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一般国家要进行房屋拆迁都会提前做好规划,然后对原来的住户也会适当的进行赔偿做好安置,拆迁一般都是考虑到资源的合理配置才进行的,大多数拆迁都是政府组织的统一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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