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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龙江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南岗区奋斗路327号。

3、咨询电话:基金科:3609364医疗监督科:36096053、医疗保险卡的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答:(1)医疗保险卡通用密码:1234。

4、参保人领卡后,可持卡到省医保中心基金科修改个人密码。

5、(2)挂号或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医疗保险卡,证实自己参保人身份。

6、(3)门诊交费或者出院结算时,必须出示医疗保险卡,以便进行报销记帐户和从个人账户划帐。

7、4、什么是社会保障号?答:社会保障号就是身份证号补零,满19位,十五位的身份证号+0000,十八位的身份证号+0。

8、5、如何查询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余额?答:可拔打声讯电话:16800120。

9、6、遗失医疗保险卡后怎么补办呢?答: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疗保险卡,遗失医疗保险卡应持所在单位证明到省医保中心基金科挂失,基金科封存该帐户。

10、同时办理补发新卡手续,成本费用30元由个人承担。

11、7、参保人员住院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有什么注意事项呢?答:住院治疗注意事项:①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定点医院的级别;②住院期间,使用个人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须征得病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③符合出院标准不按规定出院的,自医嘱出院日期次日起发生的费用个人自负;④出院带药量一般不超过7日。

12、费用处理:①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支付部分的,直接从个人帐户中扣划,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个人自负,本部分费用在结算时付清。

13、②医疗费用中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每月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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