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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庆市大旺高新区不属于任何行政区,而是独立属于肇庆市的大旺高新技术区。

2、肇庆市大旺高新园区(位于肇庆四会市)设立于1998年,不属于行政区,是产业园区。

3、2002年上半年扩园迁址到大旺正式挂牌运作,总面积98平方公里,首期规划建设22.52平方公里,全部为国有土地;2004年7月被省政府确定为广东省吸收外资重点工业园区和广东省山区吸收外资示范区;2008年8月竞得广东省首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园;2010年9月成功升级为国家级别高新区。

4、扩展资料:肇庆国家高新区所在地大旺,原为省属国营大旺农场,成立于1958年;1978年因接收安置越南归难侨更名为大旺华侨农场,归口广东省华侨农场管理局管理,1988年划归肇庆市管理;1992年底设立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赋予县级行政和经济管理职能;2002年上半年,肇庆高新区从肇庆市区迁园大旺,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大旺华侨农场、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肇庆高新区),并承担相应社会管理职能。

5、2004年7月被省政府确定为广东省吸收外资重点工业园区和广东省山区吸收外资示范区;2008年8月竞得广东省首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园;2010年9月成功升级为国家高新区;2011年8月被国家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2012年9月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肇庆市大旺高新区参考资料来源:肇庆国家高新区——高新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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