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

2、今陕西渭南人。

3、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之一,中唐大家,诗作对后世影响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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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先太原(今属 山西)人,后迁居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

5、少时家境贫困,对社会生活及人民疾苦,有较多接触与了解。

6、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

7、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

8、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

9、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官至刑部尚书。

10、为文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反对“嘲风雪,弄花草”而别无寄托之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

11、早期所作讽谕诗如《秦中吟》、《新乐府》中不少篇章,尖锐揭露了当时政治上的黑暗现象,也反映出人民的痛苦生活。

12、其诗语言通俗,相传老妪也能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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