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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老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4、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3%的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5、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6、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7、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下面简称为《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8、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9、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

10、《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11、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5%,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12、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施工行业,很多工程承包项目中承包人的净利润都达不到5%,预留过高的工程质保金无疑会让承包人承受过大的资金压力。

13、并且,工程质保金本质上并不是保修费用,只是一种担保措施。

14、为此,《办法》在限制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的同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规定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并规定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15、此举将大大减少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和现金流压力,显著减轻施工企业负担。

16、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根据工程质保金3%的新规定,将保证金上限由5%调整至3%,而且证质保期不得超过两年,质保期过后就可以退换质保金,对承包方的工程质量要求实行严格把关,督促他们高质量的完成相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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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价款结算 合同约定 银行保函